两年烧掉800万,初创合伙人想退股应该怎么办?

2020年2月17日   |   股加加

三年前,好朋友张君找到陈泽,表达了自己想开一家MCN公司。

陈泽嗅到网红经济的风口,加上对朋友张君的信任,由此加入。2016年1月小蜜蜂MCN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陈泽投资100万占比20%,张君投资400万占比80%。

在公司建立之初,双方并未约定如果生意亏损,前期投入的钱用完,是否需要追加投资或是融资。

2017年,公司还没有盈利,张君和陈泽各自追加150万元投资,股份占比不变。

2018年8月,小蜜蜂MCN公司没有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又需追加投资,陈泽因为看不到公司未来的希望,公司培养的个人IP没有打造起来,不愠不火。加上投资巨大,烧钱快,一分钱没拿到,倒赔了250万,便不愿再增加投资,公司陷入窘境。

这种情况下,陈泽找到我们,想找到一个退股的方法。

第一步:了解股东之间的想法

在沟通前,我们列了一份问题清单,以便弄明白双方真实想法:

1、公司的盈利模式和商业模式,是否比同类公司具有优势,或是独特性?
2、没有盈利的原因是什么?这个原因是否能够改善?
3、双方是否签署合伙协议?
4、有没有约定股东退股机制?

对于以上的问题,陈泽的回答是没有,至于亏损原因主要是内容输出不优质,个人IP个性化不明显,受众定位不够明确。

合伙人在创业中常常因为志同道合而走到一起,却又因为理念不合而一拍两散,当初抱着美好愿望合伙,却未曾想到散伙应该怎么处理。

第二步:股加加给出方案建议

为了尽早解决陈泽的问题,股加加给出了几点建议:

1、找到大股东张君好好聊聊,如果推出优质的内容,做好人设与受众定位,公司是否还有翻盘可能?

2、如果双方觉得还有还有翻盘的可能,公司继续经营。若陈泽退出,可将股权转让给张君,张君支付陈泽一定的转让款作为补偿;如果没有翻盘的可能,公司可选择清算、收购或转让。

在两人的沟通之下,张君认为公司承载自己成就一番事业的梦想,想尽力挽救。鉴于多年的情谊,陈泽若退出,张君可以以100万的对价回购股份。

双方谈判完毕后,便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列清了公司的债权债务清单,双方确认签字后,公司的盈亏与陈泽无关,至此陈泽退出。

关于合伙人退出机制的5点建议

但在实践中,双方合伙人在退伙时往往无法达成一致,此时公司陷入僵局,难以为继,因此退出机制的约定显得尤为重要。

退出机制的设定,股加加归纳了五个方面:

1、对合伙人采用期权(受限股)模式

对互相不够了解的合伙人,可采用期权(受限股)模式,约定一定的期限,当合伙人达到相应的考核条件,分批成熟(解锁);若没有达到相应的考核条件,则不登记在章程上。

如授予合伙人20%的股份,分4年解锁,每年解锁5%,直至全部完成,登记成为股东。

2、退股时间

可以约定股东在N年初创期内不能退股。如果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可理解的原因退股,建议按比例进行稳步退股,比如:

第一年退股只能退还50%的股份;
第二年退股只能退还70%的股份;
第三年才可以全部退还。

由于公司在创业初期,各项指数都不稳定,建议合伙人不要轻易退股,对企业稳定产生影响。

3、退股价格

退股价格主要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来约定,分为公司盈利;公司资金持平;公司亏损三种情况。

如果公司赢利,可以按照公司估值、净资产或出资的一定溢价进行回购。

如果公司是资金持平,可以按照购买股价退回。

如果公司是亏损的情况,就需要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后再计算剩余股份的情况。

以上是正常退出,若股东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这种非正常退出,则建议强制0元回购。

需要强调的是,股东退股,其他股东没有义务收购退股股东的股份,公司也没有这个义务。如果公司不回购,退股股东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4、限制条件

为避免中途退出造成企业资金紧张,可约定在企业发展困难阶段或经营状况不好的状况,如账面金额低于50万元或100万元,不能退股。

或是在企业关键节点,新店开业、融资考核阶段等不能退股,以免造成企业经营影响或投资影响。

5、其他约定

对于离职不交出股权的行为,可以提前约定高额违约金,提高违约成本。

避免商业机密的泄露,可以约定退股股东在1年(2年)内不得入职竞品公司,否则赔偿高额违约金。

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四、股东退股相关的法律条文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具体退出方式:

一、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对内转和对外转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按章程约定实行。

二、退股退出合法情形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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