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公务员可以让他人代持股吗?

2019年8月22日   |   股加加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但为了规避该身份限制,实践中仍有大量的公务员身份人员股权代持方式来进行股权投资。对此,部分法院裁判观点认为,公务员违反《公务员法》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无效,其不得主张股东权益。

绝大部分法院的观点认为:公务员若违反了《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规范,应由其管理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但并不能以此影响股权代持协议的合同效力。需要注意的是,若公务员持股资金来源等违反刑事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则法院会基于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认定股权代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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