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股东可以要求了解和掌握其成为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状况么?

2019年8月22日   |   股加加

可以。股东知情权是公司股东固有的法定权利。一旦成为公司股东,即享有与其他股东完全相同的权利,均享有完整的知情权,不应以加入公司的时间先后来区别对待。

公司经营是一个整体延续性的过程,公司今日的情况可能是之前经营的结果,若绝对的以加入时间来论,可能导致股东获得的相关信息残缺、不完整,从而势必导致股东权益保护的不完备。同时《公司法》也没有限制股东查阅、复制的期限范围。

因此,股东加入公司成为股东之后,对其成为股东之前的公司运营状况和财务信息予以了解和掌握,应当属于正当行使股东知情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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