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 兼职人员、外聘员工该不该做股权激励?

2019年11月21日   |   股加加

股权激励的对象应限定为公司内部员工。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聚集人才,让员工长期服务公司,最大限度发挥人的价值。

外部兼职人员或者外聘员工,与公司之间更多是合作关系,带有不确定性,且给予这类人员股权激励,可能会导致在职人员的心理失衡。

因此,对于兼职人员、外聘员工,不建议直接发放股权。只有经历长期合作与磨合,彼此认可之后,才可以考虑是否给予股权激励。当然最好是弱关系的兼职人员、外聘员工变为强关系的全职创业团队成员,公司再给这些人员进行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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