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股东退股有几种途径?

2019年8月22日   |   股加加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一般有4种路径,分别是股权转让、公司减资、公司收购(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或者司法解散。

第一种股权转让,包括对外转让和内部转让,即可以转出去,有人接盘,就可以退股。这种方式一般以协商为主,股权转让价格是核心问题。相对而言成本较低,可以实现快速转让。

第二种公司减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减资程序。

第三种公司收购,在公司出现长期不分红,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情形下,退股股东应当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并启动与公司的谈判程序,如未能协商一致,则向法院起诉。当然,在公司回购后,同样要进行减资。

第四种司法解散,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可以解散;另外,在公司发生僵局时,持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起诉到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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