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 | 股加加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无限制,但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人数要求为2-200人(含200人),并且要求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对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法》规定,属于公开发行,需要报证监会核准。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外,还可以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
在股东权益上,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仅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在股权转让上,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另外,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在公司运营上,如对于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股份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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