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被科创板否决的企业,招股书前后净利润差4倍!究竟错在哪了?

2019年9月2日   |   金色光

恒安嘉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嘉新”、“公司”)是一家向电信运营商、安全主管部门等政企客户提供基于互联网和通信网的网络信息安全综合解决方案及服务的科创板拟上市公司。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移动互联网增值、通信网网络优化。

2019年4月3日,恒安嘉新递交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经过四轮问询之后又于2019年7月2日递交了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最终于2019年9月1日被否决。

经过四轮问询,发现其主要财务指标差距巨大。恒安嘉新存在主要财务指标大变脸,净利润前后差4倍;行业领军企业之一名不符实;经营依赖三大运营商、营收质量不高等问题。

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恒安嘉新2016年度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3916.05万元,而在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恒安嘉新2016年度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却均为-2054.47万元,差异额高达5970.52万元。

这笔金额的差异主要是股份支付引起的。当时,实际控制人金红与刘长永、吕雪梅等16人之间存在股权代持关系,为了解除代持和还原,实际控制人金红将567.20万元的出资额(对应股权比例7.67%)以16元的价格象征性地转让给转让16人(每人1元),2016年11月28日,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恒安嘉新前身)召开股东会,上述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然而当时金红与刘长永等 15 人形成股权代持时无银行转账记录,金红与吕雪梅形成股权代持的银行转账记录未列明汇款用途,因此原本应该将2016 年 11 月金红对刘长永等 16 人的股权转让视为股权激励

这一过程中,出现了高达5970.52万元的股份支付,并严重影响了当年的公司利润:以2016 年授予股份数以及 2016 年 11 月引入机构投资者联通创新创业(深圳)投资中心和北京谦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综合价格 10.53元/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在2016 年度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 5970.52 万元,调减 2016 年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970.52 万元,调整后 2016 年度合并净利润将减为-2054.47 万元。这样的差距,明显是在考验公司会计的谨慎性。

除了2016年以外,2018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出现了大面积变动:

恒安嘉新的资产总额在调整之前为8.33亿元,在调整之后下降到了7.24亿元,差异金额高达1.09亿元,差异率为13.05%。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在调整之前为4.42亿元,在调整之后下降到了3.64亿元,差异金额高达7827.16万元,差异率为17.71%。其营业收入在调整之前为6.25亿元,在调整之后下降到了4.88亿元,差异金额高达1.37亿元,差异率为21.89%。此外,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的差距最大:其净利润在调整之前为9664.35万元,在调整之后下降到了1837.18万元,差异金额高达7827.17万元,差异率为80.99%,也就是说相差4.26倍。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调整之前为8732.99万元,在调整之后下降到了905.82万元,差异金额同样是7827.17万元,差异率为89.63%,相差8.64倍。此外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在净利润调整之后,恒安嘉新依靠2017年度和2018年度合计的1856.35万元非经常性损益,才使得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达到6022.82万元,勉强满足科创板的祥光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差距为何如此之大,主要是因为恒安嘉新在未得到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所致。

此前,恒安嘉新在2018年12月底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共签署了4个合同,合同金额为1.59亿元,在第四轮回复问询之前,恒安嘉新将合同收入确认在2018年。

而上交所在第四轮回复问询中指出:恒安嘉新于2018年12月28-29日签订、2018年当年签署验收报告并确认收入的4个合同项目,2018年底均未回款、且未开具发票,与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且与报告期内其他项目收入确认政策差异较大。上交所要求恒安嘉新说明上述重大合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对此,恒安嘉新表示,上述4个项目2018年底均未回款、且未开具发票,实际回款情况与合同约定存在较大差异且金额影响较大,便将上述四个合同收入确认时点进行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第十六条,首发材料申报后,如发行人同一会计年度内因会计基础薄弱、内控不完善、必要的原始资料无法取得、审计疏漏等原因,除特殊会计判断事项外,导致会计差错更正累积净利润影响数达到当年净利润的20%以上或净资产影响数达到当年(期)末净资产的20%以上,以及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以及因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导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应视为发行人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方面不符合发行条件。

恒安嘉新的会计差错更正累积净利润影响已经超过净利润的20%,但公司却表示本次调整属于特殊会计判断事项导致的调整事项。因此,此次差错更正是否属于“特殊会计判断事项”将直接对恒安嘉新造成较大的影响。

自称行业领军企业之一,但毛利率、营收规模远不及竞争对手

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恒安嘉新将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任子行,证券代码:300311.SZ,以下简称“任子行”)、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证券代码:300369.SZ,以下简称“绿盟科技”)以及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美亚柏科,证券代码:300188.SH,以下简称“美亚柏科”)列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和可比公司年报数据显示,在报告期内(2016年-2018年),美亚柏科的毛利率分别为65.39%、64.18%、59.50%。任子行的毛利率分别为57.80%、51.64%、51.15%,绿盟科技的毛利率分别为77.81%、71.16%、76.93%。由此计算得出,在报告期内,三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67.00%、62.33%、62.53%,而自称是通信网安全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的恒安嘉新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则仅42.05%、48.41%以及50.47%,较平均值分别低了24.95%、13.92%、12.06%,存在较大的差距,且其毛利率变动方向也与同行业并不一致,这似乎与领军企业的称号相悖。

此外,在2018年度,恒安嘉新的营业收入为4.88亿元,2018年末归母净资产为3.64亿元。任子行的营业收入为12.03亿元,2018年末归母净资产为13.69亿元。绿盟科技的营业收入为13.45亿元,2018年末归母净资产为31.09亿元。美亚柏科的营业收入为16.01亿元,2018年末归母净资产为25.51亿元,显然恒安嘉新与可比公司的规模不在一个层级。

较为有意思的是,恒安嘉新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自称是具有“云—网—边—端”整体解决方案的通信网安全领军企业,而在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将自己定位是通信网安全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但不论如何定义,恒安嘉新的毛利率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营收规模等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是不争的事实。

公司营收质量不高,应收账款客户集中度远超同行业

根据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显示,恒安嘉新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30亿元、5.06亿元、4.88亿元,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2.28亿元、3.12亿元和2.9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2.91%、61.65%、60.90%,营收质量较为一般。

造成营收质量不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前五大客户甚至是前三大客户高比例赊账所致。

在报告期各期末,恒安嘉新的应收账款前五大单位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9.89%、86.24%、80.57%,作为可比公司,绿盟科技这一比例则分别为18.32%、18.03%、41.69%,任子行这一比例分别为29.27%、17.62%、19.69%,美亚柏科这一比例分别为19.48%、12.75%、20.59%。

以2018年为例,恒安嘉新对第一大客户中国联通销售金额为1.44亿元,当期应收账款金额为1.22亿元,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高达85.07%;公司对第二大客户中国电信的销售收入为1.01亿元,应收账款4852.05万元,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8.17%;公司对第三大客户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为5318.42万元,应收账款3319.70万元,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2.42%。

背靠三大运营商虽然好处多多,但其高比例的赊账对公司的现金流会造成不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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