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不建议你白送股权?
2019年9月30日 | 股加加
李元在北京餐饮届奋斗多年,终于大有成就。后在北京开了一家餐厅,因为事物繁忙,李元从外面聘请了一个职业经理人。
李元给职业经理人张明30%的餐厅股份,将餐厅大权全权交给张明,经营了一年,业绩一直不愠不火,外面应收账款300多万,一直没法收回。李元后来新派账务和副总过去了,都无功而返。
三年过去了,餐厅经营不善,张明选择离职,带着自己的团队又经营了一家餐厅,目前餐厅的业绩非常好。
为何李元给了张明30%的股权,店铺还是不愠不火,最后以关门告终?股加加从中看出了几点问题。
一、摆正自己的角色定位
在这个餐厅的定位中,李元给自己的定位是投资人的角色,而不是控股股东的角色。
站在李元的角度,整个餐厅是我创立的,投资、装修全是自己负责,给你30%的股权,只需要将餐厅经营好就行。
对于张明来说除了时间上的成本风险,没有任何其他额外的风险,做得好做不好,基本没啥损失,也没动力。
风险相当于全部但在投资人李元身上,张明基本没啥损失。
二、公司经营需要有规则
不管作为投资方还是控股股东,对于激励对象,公司的规则目标要讲清楚,给与30%的股权,是分批给还是一次性给,达到什么门槛才能获得。
另外,在公司经营层面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被触碰的。每件事责任到人,财务账款的催收是由谁负责,经营业绩指标由谁背负……
三、保障控制权不失控
公司经营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经营状态,所以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就是为了公司不失控。公司控制权分为法律层面的控制、经营层面的控制、文化层面的控制。
法律层面李元 70% 的控制,但是经营层面却是失控的,人事权在职业经理人手里,财务也在职业经理人手里,更重要的是酒店运营的专业人才张明没有可以替代的储备人选,最终导致了项目整体失控。
文化层面控制,作为大股东在招聘的时候一定要做企业文化的培训和宣导,员工是向公司负责,不是向某一个人负责,防止集体“叛逃”的恶劣事件发生。
四、股权尽量不送
股权除了激励还有就是责任,责任其实也是一种忠诚的体现。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中,林冲作为被陷害落魄的官员投奔梁山,王伦告诉他入伙可以,你下山杀得一人,将头拿回来便可以加入梁山了,这其实就是一份没有回头路的生死契约。
其实对于创业公司来说也是“梁山”,你来入伙是不是也需要没有后路的生死契约。这份生死契约实际上就是“出资”。
在此餐厅管理项目中,房子是李元的,成立酒店管理公司的资金也是李元的,张明要入伙,白给股权,如果不出资,从人性角度没有真正的签署“生死契约”,何谈后续能够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呢。
总结今天的内容,希望各位创业者在创业时能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作为大股东要准确给自己定位,防止错误定位导致项目的激励不足;
第二,公司经营中的规则一定要事前约定清楚;
第三,公司的控制权是多维度的,仅仅靠法律上的控股权不一定能够实现控制;
第四,股权承载了激励和责任,出资就是最好的“生死契约”,是最好的责任承担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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